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3〕9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揭榜”
请各市根据工企业函〔2023〕99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中小企业“揭榜”。230项大企业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进入http://zjtx.miit.gov.cn/点击“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已向社会发布(详见附件2),不同意公开的需求发送至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针对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有意愿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板块发榜揭榜专区,填写相应信息,下载打印《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附件3)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附件4),并上传研发能力佐证材料,加盖企业印章后于8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针对不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点对点联系本地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进行定向“揭榜”。有意愿“揭榜”的优质中小企业填写《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加盖企业印章后,将盖章版、电子版及研发能力佐证材料,于8月21日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大企业不同意公开的技术创新需求按照工作文件管理,不通过互联网发布。
二、报送材料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对中小企业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揭榜”企业基本信息汇总形成《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见附件5),加盖公章后,连同《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和《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于2023年8月21日前通过EMS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揭榜”汇总表》及“揭榜”不公开需求的《中小企业“揭榜”对接表》《中小企业“揭榜”申请书》和研发能力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jtx@shandong.cn。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创新创业指导处,250011。
三、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思想认识。各市要高度重视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工作,严格落实工企业函〔2023〕99号)通知要求,按照文件要求搞好宣传,积极组织有关中小企业参与“揭榜”,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二是加强组织协同。各市、各标志性产业链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协同机制,充分动员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指导“揭榜”企业制定完善保障措施,加强审核和后续跟踪服务,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对接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融通对接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做好服务支撑。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作用,动员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平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加强服务支持,为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协同攻关提供检验检测等服务,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四是注重提质扩面。要以开展“揭榜”工作为契机,与“百场万企”“十链万企”融通对接等活动相互协同,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丰富对接形式,提升对接效率,及时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工作提质扩面,在更广范围、更多层次牵引发力,大力构建大中小企业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融通发展生态。
联系电话:0531-51782708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中小企业“揭榜”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3〕99号)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8日